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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約進用辦法)。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頒「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貳、工作內容
一、幼兒園師生午餐、上午及下午點心烹飪調理作業。
二、食品之檢查與驗收。菜餚之搬運、清洗、處理與配膳。
三、食物烹調後應該將樣本冷藏保存三日,以備食物衛生檢驗單位之檢驗。
四、廚具設備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以及衛生、安全檢查與整理。
五、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六、其他學校交辦及指派之工作。
參、報名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 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以上尤佳。
三、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及第24條所列之情事者。
四、 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布之食品衛生管理法暨相關規定者。
五、 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113年審定為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1個月內證明合格者。
六、 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
七、 同意辦理加入勞工保險者。
八、 同意依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肆、報名、甄選與報到
一、 報名日期、地點與方式:
(一)報名日期:
1. 第1次甄選報名日期:民國114年06月18日(三)上午09時00分至10時00分。
2. 第2次甄選報名日期:民國114年06月19日(四)上午09時00分至10時00分。
3. 第3次甄選報名日期:民國114年06月20日(五)上午09時00分至10時00分。
※若第1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2、3次甄選。
(二)報名地點:新港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室(新竹縣竹北市長青路一段333巷135號)。
(三)報名方式:本甄選限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
(四)聯絡電話:03-5563275#51、52幼兒園王主任。
二、 報名現場繳驗證件如下:(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即發還,影本依序釘於履歷表後)
1.甄選報名表(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2.最近六個月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除役證明書。
6.甄選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文件(如: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照等)。
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逕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課)申辦)。
三、 甄選日期、地點與方式:
(一)甄選日期:
1. 第1次甄選日期:民國114年06月18日(三)上午10時00分至11時0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2. 第2次甄選日期:民國114年06月19日(四)上午10時00分至11時0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 第3次甄選日期:民國114年06月20日(五)上午10時00分至11時00分,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1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辦理第2、3次甄選。
(二)甄選地點:新港國小輔導室(新竹縣竹北市長青路一段333巷135號)。
(三)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四、 公告錄取日期:於甄選當日下午16時前,將甄選結果公告於本縣教育網站及本校網站。
五、 報到時間與地點:
(一)報到時間:
1. 第1次甄選報到日期:民國114年06月19日(四)上午08時30分至11時00分
2. 第2次甄選報到日期:民國114年06月20日(五)上午08時30分至11時00分
3. 第3次甄選報到日期:民國114年06月23日(一)上午08時30分至11時00分
(二)報到地點:新港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室(新竹縣竹北市長青路一段333巷135號)。
(三)報到方式:甄選錄取人員應繳交蓋有合格章戳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胸部X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痼疾或傳染病等),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並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伍、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陸、福利制度
一、聘期:民國114年07月01日(二)至民國114年07月31日(四)止(以學校實際簽約日起進用)。
二、工作時間:上午7:00至下午15:30(連續工作四小時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
三、甲方得因業務需要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四、採月薪制(持證廚師:薪資34,104元;未持證廚工:28,590元,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給薪),含勞保、健保及勞退6%。
五、工作未滿一個月,將按照當月工作日數依比例給薪(假日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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