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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國91年5月28日臺(91)人(二)字第91018563號令」,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B號令廢止,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00357251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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