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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併計年資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5日府人給字第1100356652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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