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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00355635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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