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00351700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