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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13日府人給字第1104651930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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