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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新星國民小學、埔和國民小學及新港國民小學現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幹事職缺各1名,有意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10年4月16日以前依說明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07日府人力字第1104610830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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