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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與板橋國泰醫院合作辦理110年度免費健康檢查活動。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3月29日府人給字第1104610785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須報經學校核備後,始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三、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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