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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10年2月25日部退二字第11053280431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2月26日府人給字第1104651091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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