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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修正發布,有關該辦法修正重點及修正施行後之適用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1月10日府人力字第1090388961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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