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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民政處現有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A600210)職缺1名,有意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09年9月28日以前依說明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9月22日府人力字第1094612015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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